{title}
河北省城市市政老旧管网改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



河北省城市市政老旧管网改造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2018-2020年)

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为全面提升我省市政公用行业整体水平,有效改善城市供水、供热、燃气和排水管网运行现状,保障城市安全稳定运行,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全省城市市政老旧管网改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省委九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解决好群众诉求、筑牢民生保障底线为出发点,重点改造县级及以上城市供水、供热、燃气老旧管网及合流制排水管网,优化城市管网布局,有效提升城市管网承载能力,推动公用设施建设改造持续开展、全面铺开,助推市政公用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市政老旧管网改造工程属民生工程范畴,由市县政府统一组织,相关单位及企业具体实施。坚持企业投入为主、财政奖补为辅的资金筹措原则,落实项目改造资金。强化政府监管,实施考核问责,层层压实责任。

——科学谋划、因地制宜。结合市政老旧管网现状,科学谋划管网改造任务,合理确定改造重点与主次,根据不同改造情形因地制宜编制改造方案,选择施工方案,做好风险应急与防控,提升管网运行管理水平。

——系统推进、滚动实施。坚持管网改造与城市建设、道路提升改造、旧城(含城中村)改造统筹谋划、系统推进、同步实施。科学确定项目改造周期,及早跑办前期手续,充分利用施工黄金季节,滚动实施、压茬推进。

(三)改造范围

对供水管网,重点改造公共管网中运行年限40年以上或局部漏损严重、管材劣质的老旧管网。对供热管网,重点改造一次、二次网中运行年限15年以上或材质落后、管道老化腐蚀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管网。对燃气管网,重点改造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铸铁管、镀锌钢管,或公共管网中泄漏或机械接口渗漏、腐蚀脆化严重等问题的老旧管网。对排水管网,重点改造雨污合流制管道,达到雨污分流目标。因城市建设、道路提升改造、旧城(含城中村)改造等需改造的市政管网,一并谋划实施。

(四)工作目标

结合城市(县城)总体规划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通过分期分步实施市政老旧管网三年改造,有效解决管网受损失修、漏损严重、爆管裂管等问题,消除市政管网安全隐患。确保到2020年底,全省现状市政供水、供热和燃气老旧管网改造率达80%以上,雨污分流制排水管网占现状排水管网总量达80%以上,其中各市、县每类现状市政老旧管网总量不足10公里的,改造率要达100%,实现“应改尽改、能改尽改”。

二、改造要求

(一)普查市政管网现状。各市、县要全面普查建成区内市政供水、供热、燃气及合流制排水管网现状,准确摸清建设年代、位置、材质、权属等管网信息,绘制管网布局图,建立健全数字化管网档案,实施管网信息化动态管理。

(二)统筹实施改造工程。合理安排管线改造工程时序,集中时段完成改造任务,力争一次挖掘市政道路、一次敷设管线到位、一次完成道路修复,避免“马路拉链”。其中,旧城区管网改造时,要统筹制定旧城(含城中村)改造与管网改造年度计划,确保旧城改造时同步改造片区内公共老旧管网设施。其他区域管网改造时,要做好管网改造和道路提升改造时序衔接,力争老旧管网改造与道路提升改造同步推进;管网改造与道路提升改造不同步时,要尽力缩小作业范围,降低道路挖掘程度。具备条件的市、县,要统筹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与管网改造,积极推进管线入廊敷设。

(三)科学推进项目施工。做足做细前期勘察和方案设计等工作,做到成熟一批、开工一批。科学安排建设工期,编制施工方案,充分利用施工黄金时节,避开汛期、冬季和大气污染防治应急响应,其中供热管网改造项目要利用非供暖期(4-10月份),实施“冬病夏治”,确保供暖期前完成改造任务。因地制宜选择施工方法,对于改造区域较小、具备开挖条件的,可选择局部开挖、改造更换等施工方式;对于改造区域较大,影响范围较广,可选择网格推进、分部改造等施工方式;对于管材适宜、管径较大、不宜开挖的,可采取内衬扩径、顶管拉管等施工方式,尽量实现无补偿直埋,减少道路挖掘修复。

(四)强化全过程风险防控和质量监管。项目改造前,充分利用技术手段,检测分析外部自然环境和管道内部运行环境,全面预测改造风险,制定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项目施工时,严格遵守管道工程施工规范,强化施工质量监管;严把管材质量关口,杜绝劣质管材入地;落实从业人员安全操作技术规程,购置和配备安全防护设备、仪器;做好断交、停供等社会应急保障工作,减少对道路通行和停水停气等社会影响。项目竣工后,严格执行施工验收规范,重点做好并网连接测试和管网运行监测,确保管网运行安全,特别要确保供水水质、燃气气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五)提高运行管理水平。管网改造后,运行管理单位要积极推进专业化、标准化和智慧化管理。推行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DMA),合理细分供水区块,精准确定管网漏损区域,提高管网抢修及时率,降低管网漏损率。加快建设燃气管线信息系统,依托物联网技术,推进燃气管网智慧化管理,实时掌握压力流量、浓度热值等运行数据,实现智能报警。推进供热信息监管平台建设,重点监控管网流量、压力运行状况,实现数据即时交换、互联共享、动态更新,实时掌握区域供热现状。实施智慧排水管理,健全排水防涝信息数据,建立暴雨内涝监测体系和排水防涝数字化管控平台,在管网关键点布设流量计、液位计,实时采集数据,提高运行调度、灾情研判和辅助决策等保障水平。

三、进度安排

(一)确定全省改造任务

2018-2020年,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改造供水老旧管网共计338公里,估算投资5.7亿元;改造供热老旧一次管网445公里、二次管网1543公里,估算投资33.4亿元;改造燃气老旧管网232公里,估算投资2.2亿元;改造合流制排水管网253公里,估算投资7.7亿元。县级城市改造供水老旧管网共计710公里,估算投资5.1亿元;改造供热老旧一次管网228公里、二次管网2288公里,估算投资22.7亿元;改造燃气老旧管网158公里,估算投资0.7亿元;改造合流制排水管网1215公里,估算投资38亿元。(各市、县具体改造任务量详见附件)

(二)市政老旧管网改造开局期(2018年8-12月)

各地要在全面摸清管网信息的基础上,尽快编制三年落实方案,结合省级下达的改造任务,科学分配市、县两级三年改造计划。2018年改造项目,各设区市按省“双创双服”活动公用设施建设民心工程确定的改造项目执行,县级城市按上半年已谋划或开工项目执行;超前谋划2019-2020年改造项目,确定2019年度实施计划,加快办理2019年改造项目各项前期手续,提前做好勘察设计、资金筹措、宣传保障等工作。

(三)市政老旧管网改造攻坚期(2019年1-12月)

各地要在2018年工作基础上,持续推进改造工作,实施管网改造攻坚。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有关单位,根据季节气候和施工条件编制施工方案,充分利用施工黄金季节(4-6月,8-10月份),高效推进一批改造项目有序实施,确保3月底前,改造项目具备入场开工条件;8月底前,开工建设项目达80%以上;10月底前,完成供热老旧管网改造项目;12月底前,完成年度剩余管网改造项目。同时,各地要充分用好冬季时节,确定2020年度实施计划,及早跑办项目前期手续,进展较快的,可提前实施2020年度改造项目。

(四)市政老旧管网改造收官期(2020年1-12月)

各地要全面总结前两年改造经验,进一步理顺、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对照三年改造任务,梳理前两年改造成果,进一步查漏补缺,全力做好管网改造三年行动收官扫尾工作。对于收官过程中项目周期较长的,要集中力量加快改造步伐;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完成的,要及时请示报备。

项目改造过程中,各地要坚持因地制宜、滚动实施,结合季节气候等因素,不拘于上述进度安排。要结合实际工作,压茬推进改造项目,切实做好跨年度项目的上下衔接,确保进度安排合理、时间利用充分、工程进展有序。

四、资金筹措

各地要根据改造规模、施工条件、管材类型及口径等因素,详细测算改造投资,建立以企业投入为主、财政奖补为辅的资金投入机制,保障市政老旧管网改造。

(一)提高企业投入比例。市政供水、供热和燃气老旧管网改造主要以企业投入为主。各地要重点指导供水、供热和燃气企业,强化“漏损自付、节约归己”意识,积极开展挖潜降耗行动,统筹企业资金支出方向,提高管网改造投入比例。

(二)加大财政奖补力度。省级财政统筹安排城市化建设专项资金,用于激励奖补部分市、县老旧管网改造工作。市、县两级财政要将市政老旧管网改造投资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健全以奖代补支持政策,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撬动作用。

(三)用好现行支持政策。市、县要按照水价调整补偿政策,统筹安排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调标部分,用于市政供水老旧管网改造;要切实保障排水管网改造财政投入,将符合条件的改造项目积极纳入国家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统筹实施,争取国家配套资金支持;要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通过PPP等方式拓宽供热、燃气管网改造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五、工作职责

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建立省、市、县(市)三级工作体系,明确职责分工,层层压实责任主体。

(一)省级工作职责。省直相关部门负责全省市政老旧管网改造统筹协调工作,建立考核评价与监督问责体系,建立情况报送和定期通报制度,督导各市、县简化优化审批流程,落实具体改造任务,并根据市政老旧管网改造工作考核评价结果安排省级城市化专项资金。

(二)市级工作职责。各市人民政府是市级老旧管网改造工作责任主体,负责编制市级管网改造落实方案及年度计划,分配市、县两级改造任务,建立改造项目台账,具体组织实施市本级改造项目,筹措改造项目资金,确定施工方法、建设时序和责任单位。指导、督导所辖县(市)管网改造工作,确保县级改造工作顺利推动、有效实施。

(三)县级工作职责。各县(市)人民政府是县级城市老旧管网改造工作责任主体,具体组织实施县级管网改造项目,筹措改造项目资金,按照省级、市级工作要求,及时上报工作进展和项目进度,填报项目台账信息。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老旧管网三年改造工程时间跨度长、项目数量多、影响范围广,事关民生和社会公共安全。省级住建、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成立全省市政老旧管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成立由市、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住建、城管、规划、发改、行政审批、财政、水利、园林等部门参与的工作机构,在工作部署、人员组织、财力安排上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推进老旧管网改造工作。

(二)强化计划报备管理。各市要参照本方案,研究制定市级三年落实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进一步细化工作推进举措和进度安排,建立健全改造项目台账,实施动态管理,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政策落地。各市三年落实方案和2018年实施计划(含改造项目台账)要于2018年9月底前编制完成,2019-2020年度实施计划(含改造项目台账)于上年度10月底前完成,以上落实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均需在编制完成后7日内,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审核。改造过程中,改造计划或项目如有变动及时请示报备。

(三)优化项目审批服务。加快项目立项、开工审批,合理合法简化项目立项、报建审批等前期手续。各市、县要认真落实《河北省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实施办法(试行)>》(冀政办字〔2017〕13号),整合流程、一口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切实加快老旧管网改造项目审批办理手续。按照省政府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确保各类改造项目开工前审批办理时间再压缩一半以上。

(四)加强项目跟踪和考核问责。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直相关部门,负责制定全省市政老旧管网改造三年行动定期报告制度和考核评价办法。各市、县工作开展及项目进展情况,要于每月25日前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相关省直部门根据各市报送情况,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实行“月通报、季排名、年考核”,强化监督与管理。省级考核评价结果将作为干部政绩考核、县城建设考核以及省级活动创建、评选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与省级财政支持方向直接挂钩。对在考核或督查过程中发现重视程度不够、工作开展不力或进度严重滞后的,给予挂牌督办或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严肃问责相关部门及负责人。

(五)做好宣传发动。各市、县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进行广泛宣传,特别要做好项目改造过程停供、断交情况的告知,争取群众支持与理解。结合省“双创双服”活动开展,充分挖掘典型经验做法,加强工作经验交流,相互借鉴、学习推广先进经验做法,促进全省管网改造工作提质提速。

附件:略。




上一条: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  下一条: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摘编)

时间:2018-10-15 10:52:47 | 阅读共910次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