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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出台美丽乡村3年行动计划




广东出台美丽乡村3年行动计划


广东省《关于加快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乡村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日前印发。《计划》提出,力争到2018年粤东西北地区完成80%、珠三角地区基本完成全部自然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计划》明确,广东省将“由点到面及片”整县、整市全域推进村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力争通过3年努力,促使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容村貌实现根本改观。综合整治以县(市、区)为责任主体,以20户以上自然村为基本单元,每年整治20%的自然村。在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方面,实行雨污分流,以PPP模式整县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今年重点推动广东省15个示范县建设,辐射带动其他县区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收集雨水进行循环利用,污水实行集中处理后再循环利用。

《计划》提出,要吸引工商企业参与村庄整治建设,建立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鼓励工商企业以合作开发方式,投资村内经营性的社区服务和建设项目。

(粤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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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9-21 15:54:46 | 阅读共1049次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