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le}
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名单公示


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

试点城市名单公示


根据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14〕838号)和《关于开展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6〕25号),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于近期组织了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评审工作。

根据竞争性评审得分,排名在前14位的城市进入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范围,名单如下(按行政区划序列排列):北京市、天津市、大连市、上海市、宁波市、福州市、青岛市、珠海市、深圳市、三亚市、玉溪市、庆阳市、西宁市和固原市。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4月25日—2016年5月1日。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至财政部经建司、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和水利部规划计划司。

联系电话:010-68552520,010-58933160,010-63202968

传 真:010-68552520,010-58934352,010-63202784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水利部规划计划司

   2016年4月25日







上一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下一条:中国一带一路规划全文

时间:2016-5-5 13:54:08 | 阅读共1743次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