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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分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福建分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福建省美丽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福建省农业厅起草了《关于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分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意见》要求各地结合实际情况,按照3个层面分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第一类是美丽乡村示范村,打造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示范村;第二类是重点整治村,以整治旧房裸房、垃圾处理、污水治理、村道硬化、村庄绿化为重点,改善村庄环境景观面貌;第三类是一般整治村,主要抓好旧房裸房和生活环境整治,做到村容整洁、环境干净。明确今年全省的目标任务是整治1000个以上村庄,打造100个以上美丽乡村示范村,同时细化了整治旧房裸房、整治生活环境、整治农村污水,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升生态保护管理水平的建设标准。 (蔡希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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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5-17 16:32:03 | 阅读共1201次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