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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要求新建绿地实行下凹式设计


黑龙江要求新建绿地实行下凹式设计


黑龙江省在下发的《关于加强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中指出,为提高城市排涝调蓄能力,该省新建绿地全部要实行下凹式设计,有条件的既有绿地也要进行下凹式改造。

意见指出,各地要在今年3月底前编制完成《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14~2023年)》,设市城市力争用5年时间完成排水管网的雨污分流改造任务。在2023年前,建成较为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到2017年,下凹式绿地面积不低于城市绿地总面积的40%;城市新建道路的人行便道采用可下渗结构,既有道路人行便道随道路改造进行透水性改造,长度不低于城市道路总长度的40%。在新建中型小区配建雨水调蓄设施,大型单体建筑物采取屋顶绿化等雨水调蓄措施。在城市新区建设的硬化地面中,可渗透地面面积不低于40%。同时,加快推进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步伐,逐步实现雨污分流制。(姚士武 李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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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5-17 16:17:07 | 阅读共1174次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