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市七成以上行政村将实施生活污水处理
浙江省宁波市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美丽宁波的决定》指出,未来几年,宁波市将充分展示科学发展之美、自然生态之美、人居环境之美和人文行为之美。
到2016年,宁波市城乡人居环境将明显改善。其中,农村71%的行政村实施生活污水处理,农村垃圾集中收集的行政村达到98%.届时,全市生态环境状况综合指数保持在85以上,力争成为国家级生态市。 (夏超明 谢耀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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